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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学(中英文)》投稿须知

 
《景观设计学(中英文)》投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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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部分或全部发表的稿件再次投稿,若稿件是对既有版本的延伸拓展除外,在此情况下,作者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以免因查重系统提示的学术不端行为而退稿。
3. 论文写作存在明显不足,包括选题、理论研究、研究方法或应用实践等方面创新性不足,文献调研不充分,综述分析不足,摘要和结论概述不足;
4. 研究方案不合理,包括研究框架模糊,研究问题不清晰,研究假设界定不明确,重要概念界定或概念之间关系缺少必要论述等;
5. 捏造或操纵数据(包括图像)支持结论,研究数据与数据处理存在明显缺陷,包括数据来源不明、样本数量明显不足或样本选择不当、模型选择不当、指标设置不当或不完整、分析过程欠缺必要说明、分析结果与研究问题不匹配,讨论过于宽泛等;
6. 格式不符合本刊要求,违反伦理道德,或存在政治敏感词。
备注:
若审稿过程中发现稿件存在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按照《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关于加强科技期刊科学道德规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的联合声明》(科协学发[2012]38号)及其有关规定、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制定的相关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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